1、未按規定繳納水費的; 2、盜用或轉供城市公共用水的; 3、在規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危害供水設施安全活動的; 4、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聯結的; 5、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的; 6、擅自拆除、改裝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 7、擅自開啟破封消防栓或旁通管用水的; 8、水表被堆、壓、埋、淹,經通知拒不清理的; 9、使用不正當方法使水表運行失效、不準確或擅自移動水表位置; 10、未經報裝立戶擅自接水。